贝斯特bst365首页线路
联系人:张经理
手 机:13964012973
15665715471
电 话:0531-67882315
传 真:0531-67882315
邮 箱:337968883@qq.com
网 址:
地 址:济南历下区解放路正大时代广场
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疗器械的经营过程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之一,在修订的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适应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方向。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既能适应主要流通业态的模式,也能适应当前已经出现以及今后可能发展的多业态模式的特性化要求.坚持追踪溯源原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